古蹟變派出所計劃喊停 「雲林警察英雄館」三月開放

迄今90年屋齡的舊斗南分局,前身是「臺南州斗六郡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已修復完畢兩年。(周麗蘭攝)

民國84年拍攝的斗南分局。(雲林縣文化觀光處提供)

這幢建物1950年代設有拘留所,後來無故消失,修復前只是普通辦公室。(雲林縣文化觀光處提供)

修復過程中發現拘留所的痕跡仍在,天花板、地板只是被包在後期整修的輕鋼架、瓷磚地板內,如今全部打開恢復。(雲林縣文化觀光處提供)

舊斗南分局周邊5幢古蹟將作爲雲林縣的警察英雄館、故事館。(周麗蘭攝)

耗資約5000萬元修復的斗南舊分局縣定古蹟,原訂讓斗南派出所當新辦公室,因古蹟的使用規範多,警察執勤恐有無法掌握的損害情況,斗南派出所12日已喬遷至新斗南分局合署辦公,歷史建物將作爲雲林的警察英雄館,預計三月間開放。

臺一線旁的舊斗南分局,前身是1930年興建的「臺南州斗六郡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2009年被公告爲縣定古蹟,斗南分局遷出後,2015年文化處進行修復周遭5幢歷史建物,共耗資約5000萬元。

這幢古蹟在1950年代設有拘留所,後來無故消失,修復過程中發現拘留所的痕跡仍在,天花板、地板只是被包在後期整修的輕鋼架、瓷磚地板內。

前年古蹟修復完工後曾招標營運但都流標,縣府決定讓辦公空間不足的斗南派出所使用,去年警方考量歷建的維護規範多,不能變更設計,連使用釘子、點火都禁止,搬遷案臨時喊停。

斗南派出所12日喬遷至斗南分局右側,斗南分局表示,當初興建時就有規畫派出所空間。

文化觀光處長陳璧君指出,舊斗南分局是雲林縣警察辦公廳舍最大、最完整的建物,雲林縣報效警界的子弟多,需要展覽空間訴說故事,內部已進行警察文物佈置。

陳璧君表示,故事會強化歷史建築的意義,這5幢古蹟將作爲雲林縣的警察英雄館、故事館,未來仍將招標營運,無論順利與否,都要讓民衆先去看看建物、聽故事,就像參觀博物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