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持股申報門檻將降到5%

爲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金管會去年初就公告將推動修法,今年剛發佈的「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所提出的六大強化措施中「強化大量持股資訊揭露」亦是其一,其他五項措施包括:提前上傳股東會議事手冊及年報、精進投資人系平臺、推動機構投資人共同議合、研議設立投票顧問機構、研議鼓勵公司備置實質受益人資料。

爲使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可即時並充分公開,此次修正草案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下調爲5%,並給予一年緩衝期,明定修正條文自公佈後一年施行。

過去市場常出現默默吃貨的市場派,直到吃到持股10%時才被發現,讓許多公司措手不及,尤其公司經營權所有人持股偏低的公司,常會應變不及,但未來修法後,這些上市櫃「藏鏡人」將被迫要提前浮上臺面。

金管會指出,本次修正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將與國際接軌,深化公司治理,並提升資訊透明度及強化對證券中介機構之監理,有助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

此外,爲強化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法令遵循,證券相關事業內控不佳或財、業務疏失,最高罰鍰也將由480萬元拉高到600萬元,強化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法令遵循,並使裁罰具勸阻性效果。

民衆黨團提案,擬將金管會得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處罰鍰之下限金額由24萬元提升至30萬元、上限金額由480萬元提升至600萬元,其中,上限金額與政院版相符,但下限拉高,未獲金管會採納,金管會認爲證券商規模大小差異甚大,爲利金管會得視違規情節輕重處以適當罰鍰,擬維持下限金額,不予提高,建議採行政院提案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