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運大老涉性侵判刑確定 聲請再審被駁

工運大老賴萬枝(圖中戴眼鏡者)。(本報資料照片)

2012年曾獲民進黨提名不分區立委的工運大老賴萬枝,被控9年前性侵一名女子後,還怪對方「長的漂亮又優秀」,他遭判刑3年2月定讞後,辯稱被害人的胸罩、內褲沒有他的DNA或唾液,否認性侵,聲請再審,但臺灣高等法院認定,這不能做爲有利他的認定,裁定駁回再審。可抗告。

70歲的賴萬枝,2014年6月12日受邀參加某企業工會的2天1夜勞工教育活動,當晚入住在一家森林會館,被害女子與賴男及其他人聚餐飲酒後,因不勝酒力回房休息,賴知悉後,以探望她爲由,邀約他人一起到她住宿的房間。

後來一些人陸續離開,被害人誤以爲衆人都離去,所以放心倒臥在牀上休息,賴男見狀假裝離去,事實上仍繼續待在女子房間,趁她鬆懈之際,壓趴在她身上,強行親吻其嘴巴,且不顧她以手推開反抗,仍強行掀開她衣服以口咬她的胸部。

賴男隨後解開女子的短褲鈕釦後,以手指性侵。女子奮力把賴推到門口請他出去,但賴卻說「今天發生這件事,如果對妳造成傷害我很抱歉,但是我有錯,妳更有錯,妳錯在「長的漂亮又優秀」,檢方起訴後,最高法院認定他犯行明確,判刑3年2月確定。

但賴男辯稱被害人內衣褲沒有檢出他的DNA或唾液,要聲請再審。但高院認爲,被害人案發時曾把胸罩脫下來,穿着短袖及短褲睡覺,就算她的內衣褲沒有驗出賴的DNA或唾液,也不足以反推被害人指述非實在,不能做爲對賴有利的認定,裁定駁回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