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場性騷救濟案增加 保訓會將加強審查密度

保訓會主委郝培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保訓會今天在考試院業務報告公務人員職場性騷擾救濟現況與爭議處理,會中指出,112年受理公務人員職場性騷擾成立與否的救濟案有58件,佔101年至111年受理總件數92件半數以上,案件顯著增加凸顯公部門職場性騷問題嚴重性。

保訓會今天在會中說明近期MeToo運動揭露與反對性騷擾及性侵害的風潮,對公務人員職場性騷擾救濟的影響,並參採112年委託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郭玲惠團隊針對「公務人員職場性騷擾救濟現況與爭議處理」所作專案研究報告的建議,落實建立保訓會審理性騷擾事件的審查基準。

保訓會採納研究報告參考德國審查密度三階理論所提建議,對於機關性騷擾成立與否的決定,採最高度的全面實質審查;機關有無以及所採立即實施相關糾正補救措施,因涉及內部管理事項,採中度的可支持性審查,即機關措施只要合乎事理,即認定合法。

保訓會主委郝培芝指出,研究團隊配合性平三法修正,建議參考德國審查密度三階理論,建立保訓會審理性騷擾事件的基準,並提出各機關於知悉有性騷擾事件時相關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的可行性作法,期待共同建立友善工作環境,以實現公務人員基本權利的保障。

考試院長黃榮村表示,保訓會職司公務人員保障事件審理,對於公務人員性騷擾救濟事件顯著增加的現象,他肯定保訓會超前部屬,積極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專案研究,並參採審查基準等建議。

黃榮村認爲,應持續分析研究性平三法修正公佈後相關子法研修情形,促請各機關共同提供公務人員免受性騷擾的友善工作環境,並將保訓會審理公務人員性騷擾事件的經驗,分享給各機關,落實公平、公正、公開審理保障事件,以完善公務人員權益救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