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空污顧人怨 環保署預告新制減工地粉塵明年上路

環保署今日預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初估每年可促使懸浮微粒(PM10)減量3415公噸,新制預計明年上路。(環保署提供)

工地施工揚塵常常造成周邊居民生活品質受到影響,根據統計,近3年營建工程施工每年平均10萬件,空污陳情件數每年平均3678件,爲了加強工地空品改善,環保署今(8)日預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初估每年可促使懸浮微粒(PM10)減量3415公噸,新制預計明年上路。

環保署今日召開「營建空污防制再升級記者會,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孟裕表示,營建工程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以PM10爲主,約佔全國污染源排放量的15%,而近3年營建工程施工中工地數每年平均10萬件,營建工程空污陳情件數每年約3678件,陳情比率仍達3.4%。

蔡孟裕說,目前草案規劃新制預定1年後上路,初步估計此政策將使PM10每年減量3415公噸,同時結合噪音管制措施,爲民衆生活的健康與品質把關。

另外,本次修正將補強現有防制措施並提高管制強度,另外也爲了避免大型營建工程揚塵逸散,本次管理辦法修正重點擬藉由提高營建工地裸露區域車行路徑應採行防制設施之面積比例,以及加高第三級防制區之第二級營建工程圍籬設置高度,減少粒狀污染物的排放。

管制具體方式部分,大型工程覆蓋率將從現有80%提高到90%,另外還有施工先灑水、營建工程設置自動洗車臺、洗掃鄰近道路等;而三級空氣污染防制區的第2級工程圍籬高度將由1.8公尺提高爲2.4公尺,以降低風速避免揚塵;施工機具需具備低污染自主管理標章,大型工程也要設置監測表及錄影系統,以便即時監測。

蔡孟裕說,假如營建工程違反相關辦法,將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裁罰最高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限期未改善得勒令停工,新制預計明年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