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說法/老婦佔領榮總病房?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老婦人霸佔榮總牀位近4年,積欠700多萬醫療費,因其爲90歲老婦,通常會面臨無法執行的窘況,所以從法律上,無解!(圖/記者李毓康攝)

一位90歲張姓婦人,佔用榮總病房長達四年,積欠774萬元醫療費。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張姓婦人須給付榮總4,907,165元,而關於遷出病房返還牀位的訴訟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婦人應從病房遷出,返還給榮總。

關於遷出病房的訴訟,雖然一審判決榮總勝訴,但張姓婦人仍不放棄上訴到底。根據媒體報導,返還訴訟費用部分,因爲老婦名下無任何財產,榮總只拿到形同廢紙債權憑證。面對這樣的強佔行爲,榮總有何方式可以解套嗎?

若獲得遷出房屋勝訴確定判決,榮總能做什麼?

關於遷出病房部分,雖然老婦仍要持續上訴,但本件其實相當明確。若日後榮總獲得勝訴確定判決,榮總可以有什麼作爲?依據《強制執行法》規定,榮總可以拿確定判決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婦人遷出病房。遇到死賴着不走的情形實務上會請警方協助,採取必要手段將人架離現場

但需要注意的是,帶離所謂的「現場」,本案指的是病房外,若是一般租客,則是指各戶的大門口。如果強制對象還在大樓內逗留,需要再報請當地警察局,告訴他們大樓或社區中,有非住戶的人逗留,警察局才能進一步做處理。

但上述的強制手段,是針對青壯年的相對人。回到本案,相對人爲90歲老婦,實務上會考量執行時對其構成的侵害,以及老婦被移出後的居住問題等,通常會面臨無法執行的窘況,所以從法律上,無解!

據說老婦非常有錢,積欠的病房費要得回來嗎?

經過媒體報導,張姓婦人的身分也隨之曝光,張姓婦人的丈夫蔣經國舊屬銘佩、張銘佩爲前大臺北瓦斯副總,曾擁有房產、股票等高達上億元,但目前所有資產都登記在旅居美國女兒名下。即便榮總取得民事勝訴判決,仍無法查扣老婦的財產,因爲她名下並無任何財產。

榮總嘗試過各式各樣的法律途徑,但對於目前強行佔領的現況,都是無解。老婦人接受媒體訪問,還稱榮總以「惡劣的、下流的,處處打壓我,逼得你自己離開這裡(醫院)」,聽到老婦這一席話,真是讓人哭笑不得,也不禁讓人覺得,在我們的社會,是否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呢」?

最後呼籲大家臺灣有先進的醫療技術及健全的健保保障,這些珍貴且昂貴的醫療資源都是由全民埋單,應該給予有需要的人!(本文轉載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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