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外泄最高只罰20萬 鄭文燦:將推修法提高罰則

行政院副院長 鄭文燦。(趙雙傑攝)

日前共享汽車iRent發生用戶個資外泄,公路總局日前表示將依個資法處以最高罰鍰新臺幣20萬。行政院長鄭文燦10日出席國家資通安全院揭牌時表示,現行個資法最高罰則爲20萬,相關部會評估後都覺得太輕,之後會推動修法,把個資法的罰則提高,而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會在修法中落實。

鄭文燦致詞時表示,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對數位轉型、數位韌性跟數位永續3大目標,在過去6年多來,臺灣在數位建設投資遠勝於過去,而數位部的成立,也能做到數位培力、資安保護以及數位韌性等大目標。

鄭文燦說,國家關鍵基礎建設、大型資訊系統,必須要用新的觀念加以維護,蔡英文已請行政院在資安軟硬體預算、專責人力、所有資料存取跟作業SOP,建立起新的制度,相信數位部能做得很好。

鄭文燦特別感謝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因爲蘇覈定預算跟人力纔有今日的掛牌。而行政院長陳建仁上任就交代他,資安法跟個資法分別要落實。最近發生幾件重大個資外泄,不管公私部門,政府採取迅速有效處理方案,並且採取事前防護、事後處理。

鄭文燦說,就資安個資處置方式政院已擬定新的做法,如iRent個資外泄事件,3天內由行政檢查小組會同資安院進行行政檢查,10天內針對個資外泄作成調查報告,事件2周內要做成處分決策。

他指出,個資法已經10年未修,目前罰則是2萬到20萬元,國發會跟數位部評估後都覺得太輕,將推動修法提高罰則,而憲法法庭已經判決,明年8月前要針對個資保護有獨立監督機制,會在個資法修法裡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