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導師得知女學生墮胎「逼性交」喊告訴全班 下場慘了

劉姓男子在2016年擔任高中導師時,知道女學生服藥終止懷孕,竟以此脅迫她與他性交。(示意圖/達志影像)

劉姓男子在2016年擔任高中導師時,知道女學生服藥終止懷孕,竟以此脅迫她與他性交,一審將劉男判刑3年10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劉男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改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判決確定之日起2年內,遠離被害人住居所、工作場所至少150公尺。可上訴。

劉男擔任少女高中導師期間,得知少女2016年7月11日服藥終止懷孕,他明知對方是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女,竟於同年月14日上午,在學校晤談室內,以少女若不與他性交,就要將人工流產之事告訴全班同學等語脅迫她,致她不敢反抗,任由劉男違反其意願而爲性交行爲。

劉男在高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如數給付調解金,已獲她原諒,其犯後態度有所變更,原判決未及審酌,因此撤銷改判,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本判決確定之日起2年內,遠離被害人住居所、工作場所至少15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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