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空氣噴槍殺女童羅生門 父親爆料:小孩非我骨肉

噴槍殺女童案,鄺姓男子遭判10年,28日現身爆料女童非他親生,要控告女童母親詐欺罪。(袁庭堯攝)

鄺男律師與鄺男自行比對基因序列,認爲女童非他親生。(袁庭堯攝)

高雄鄺姓男子帶3歲女兒到自助洗車場洗車,疑似用空氣噴槍誤殺女兒,一審認定女童自噴致死、判他1年10月,二審逆轉認定鄺男下毒手,重判10年、上訴遭駁回定讞,2月發監。鄺男28日現身控訴爆料,經比對女童非他親生,要控告鄧姓母親詐欺。

一審認定女童自噴致死、判鄺男1年10月,二審大逆轉,認定鄺男下毒手,重判他10年、上訴遭駁回定讞,預計2月23日發監。

鄧女與鄺男在事發前爲男女朋友,2015年11月生下女童後2人並未同居,2019年1月20日鄧女請鄺男照顧女童,鄺男開車載女兒到高雄自由路上的加油站洗車,沒想到女童卻離奇死在轎車副駕駛座上,臉、胸、腹部腫漲,檢警相驗後認定女童遭高壓空氣噴槍噴入口中致死。

鄺男當時辯稱,女兒自己把玩噴槍,不慎往嘴巴里面噴才導致意外。一審認定女童自行玩噴槍致死,鄺男須負過失責任判1年10月,但高雄高分院二審佐以臺大醫院鑑定報告,依女童年紀、噴槍壓力等,認定是鄺男持噴槍往女童嘴部噴氣致死,逆轉重判10年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

「服刑前,我還是得還原真相」鄺男表示,以女童的年紀推算,2015年1月底是女童的合理出生日,但他的家人和朋友去年時發現,女方當時在臉書前後貼出與兩男的交往出遊照,當時他並沒有和鄧女在一起,合理懷疑女童的生父另有其人。

鄺男強調,鄧女當時帶着11個月大的女童出現、說是他的骨肉,他根本不疑有他,每月還付三萬元贍養費,付了兩年三個月、近百萬元。去年他經律師建議、自行做基因鑑定,再與法醫研究所的女童基因報告自行比對,發現女童竟然不是他的親生骨肉,深深覺得鄧女欺騙他的感情。

「錢是她最大的目標」鄺男表示,出事後鄧女翻臉不認人,還向他求償780萬元,彷彿兩人是仇人,一審判賠80萬元,案件還在上訴中。

鄺男律師強調,法醫研究所找4歲孩子來模擬雙手按壓噴槍可能的結果,認定女童不可能自己把玩噴槍致死,但沒有考慮到三點支撐(雙手握加口含)的可能性,2月17日將檢附相關證據提再審。

記者問鄧女,是否確認女童的生父是誰,鄧女只說「不需要公開私生活」、「不接受我的小孩遭質疑!」,鄺男的行爲只是模糊焦點,想要減輕後續的民事賠償或刑期,不排除和律師研議後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