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員控「開長官朋友」罰單被調職 分局曝實情:專業性不足

高雄市警察局(見圖)某分局的交通分隊傳出霸凌事件,警方解釋原委。(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警察局某分局的交通分隊賴姓員警被無預警調到派出所,該分局21日說,該名員警制單被申訴率極高,今年1月1日至11月19日已經被申訴30件,缺乏交通警察的專業度,執法專業度不足,因此纔會報請交通大隊予以調整職務。賴姓警員表示,這是職場霸凌。

31歲賴姓警員說,他從警10年了,處理交通業務也已有5年。他自問凡事都是秉公處理,沒有夾帶個人情緒。且長官曾經暗示他說,他對違規大車開的罰單是長官的朋友,請他手下留情。

警方迴應,賴姓警員的專業性不足,警方對他相當頭痛,也曾經找過他溝通。且賴姓警員之前在其他單位就有類似的執法問題。警方依據警察機關舉發及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考覈獎懲規定第5點規定:執勤態度不佳及藉故刁難,或濫開舉發單,經查證屬實者,申誡處分。

警方也指出,該分局對賴姓警員的處理並無不妥,將他從該分局所屬的交通分隊平調至派出所,還是在該分局的區域服務。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勇於求助,遠離網路霸凌!檢舉網路霸凌iWIN熱線:02-2577-5118、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