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警員網路交友遭控性侵 彰化警分局:強調從嚴偵辦
彰化一名30歲員警,疑涉嫌性侵女網友,彰化警方強調不避重不護短,從嚴偵辦,全案偵訊後,依防害性自主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葉靜美攝)
彰化縣一名員警去年厎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網友,2人在約出來見面2次後,女網友指控男方將她載回家涉嫌違反女生意願發生性關係,女子一週後向雲林警方報案,彰化警方今天表示,受理偵辦後,依防害性自主罪,將全案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據瞭解,這名男警年約30歲,男女雙方在去年厎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網路聊天約1個月,今年1月初2人相約出來在咖啡廳見面,相隔3天,再約吃晚餐,男警表現出想摟抱、親吻女網友,女網友認爲進展太快而拒絕,當天男警員在車上即對她強吻並撫摸胸部、大腿及私密部份,隨後將她載往男方家,碰到男方媽媽時,男警還向媽媽介紹「這是我的女朋友」,後來男警疑違反其意願強行性侵得逞。
女網友隨後將事件po上《Dcard》,痛罵男警,男警在得知後,欲向女網友要求刪除貼文,才發覺已被女方封鎖,男警爲此一度追到雲林尋找女方,女網友亦向雲林警方報案遭男警性侵。據瞭解,男警目前任職於彰化某分局交通隊,任職該單位未滿1年。
彰化警方表示,此案發生於今年1月初,男方表示有在交往,但女方否認,警方將秉持不避重不護短,從嚴偵辦,全案偵訊後依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