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二監前管理員收賄 以8萬元交保
張姓受刑人爲了在高雄第二監(圖)獄過得舒服些,竟然以5000元買通高雄第二監獄前約聘陳姓男管理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橋頭地院審理後對陳姓管理員以8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張姓受刑人爲了在高雄第二監獄過得舒服些,竟然以5000元買通高雄第二監獄前約聘陳姓男管理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橋頭地檢署於9月18日獲報後漏夜偵辦,對張姓受刑人與陳男聲押。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爲陳男已經主動將5000元匯還家屬,無聲請羈押的必要,諭知陳男以8萬元交保,張姓受刑人還監,其餘被告請回。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鬱山及檢察官嚴維德日前接獲情資後,於9月18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搜索高雄二監及相關涉案人處所等共計7 處,並同步傳喚陳男等6名被告及提訊證人3名。
經檢察官嚴維德、李明昌等人漏夜偵訊,認爲陳男與張姓受刑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有聲請羈押原因,但考量陳男已主動將5000元匯還家屬,認無聲請羈押之必要,因此諭知陳男以8萬元具保,張姓受刑人還監,其餘被告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