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5口命案見關鍵勒痕 3子定調他殺

高雄驚傳夫妻和3小孩陳屍出租套房,警方拉起封鎖線鑑識採證。記者石秀華/翻攝

根據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機制,被害人遺屬最高可領180萬元;犯保高雄分會主任吳瓊華表示,依法律實務,孩子死亡均認爲「非自願」,3名幼童均屬犯罪被害人,祖父母依法可請領犯罪被害人補償,金額由審議會審定。

高雄警新興分局中山派出所21日晚間10時39分接獲報案,警消前往袁女一家租屋處,破門後屋內瀰漫煙霧,林男、袁女及3歲、6歲、7歲稚兒,分別躺在牀上及牀旁,5人均明顯死亡。

警方追查,林男本月20日上午曾開車載一家人,在旗津一帶自撞,整輛車起火燃燒,一家5口當時僅受輕傷,沒想到回家後傳出憾事。監視器顯示車禍當晚一家人回到租屋處後,妻小就未再出門,僅林男20日傍晚外出購物約半小時,全家人就沒再外出。

檢警與法醫昨解剖5名死者,林男和袁女雙方家長均到場。因林男、袁女有借貸紀錄,加上孩子就讀私立小學、幼兒園,不排除經濟重擔讓一家人不堪負荷。

警消當晚入內時,屋內門窗緊閉且完全密封,一家5口有4人膚色呈粉紅狀,應爲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屋內沒找到毒、藥物包裝。

不過,幺兒頭部有塑膠袋,頸部有輕微勒痕,膚色較無中毒產生的紅潤狀,疑是遭大人殘忍殺害,由現場採集的塑膠袋指紋、DNA跡證判斷是誰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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