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員李鴻鈞、朱信強 當選無效定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議員李鴻鈞朱信強,在2010年五都市長與市議員選舉時被控賄選,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1日依違反選罷法判決兩人當選無效定讞。

左爲李鴻鈞,右爲朱信強。(圖/取自高雄市議會網站)

李鴻鈞被控透過樁腳以每票2000到3000元行賄鄰長等人,高雄地院去年(2011)11月判李鴻鈞當選無效,高雄高分院二審維持原審見解,判決當選無效定讞。

朱信強被控以每票幣300元向選民買票,高雄地方法院去年12月以缺乏直接證據,駁回當選無效之訴,高雄地檢署上訴,高雄高分院改認定朱信強確由中間人交付選民賄款,改判朱信強當選無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