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打臉傅崐萁 每一筆善款都用在災民身上
▲0206善款監督委員會於花蓮縣府召開,縣長傅崐萁陪同出席記者會時強調,縣府尊重捐款人的意願,對於產業紓困,若中央補助窒礙難行,善款也無法支應,所需經費則由花蓮縣政府概括承受。(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強震後19億餘元的善款使用問題,外界有爆料指稱,有8億元被拿來補貼石材業者,花蓮縣長傅崐萁痛批,臺南、高雄也是比照辦理,呼籲民進黨不要放小犬出來咬人。對此,高雄市府打臉回擊,強調高雄氣爆善款每一筆都用在受災戶身上。
傅崐萁指出,高雄氣爆之後,地方政府補助周邊營業商家,每月20萬元、每年上限240萬;而在臺南地震時,周邊受到影響戶,每月也有補助10萬元。
傅崐萁表示,花蓮爲了產業就助,向政府中央融資200億元,其中有百分之一的利息補貼,猶中央補助,如果無法協助纔會使用善款,「因此善款編列8億,只是暫列款。」
對於先前臺南地震時,造成學校倒塌,傅崐萁也說,當時擔任臺南市長的賴清德,也是透過臺南善款監督委員會,通過多達16億元來蓋新的學校,然後才由教育部補助18億元。
對於傅崐萁指稱,高雄、臺南也是比照辦理的說法。高雄市政府24日回擊,強調高雄石化氣爆善款運用在國民黨中央執政時期,104年6月30日行政院便准予備查,歷年依規定報請行政院備查在案。每一筆都透明公開,定期更新在公開網站。
高雄市政府強調,總共受讓3140案件,起訴標的10億4343萬多元,如由受災者各自向法院提起訴訟,初估每一審律師費約1億5700萬元,裁判費約1434萬多元,三審定讞可能需花費災民總計5億元,此一費用絕非受災民衆所可以承擔。
因此,高市府向善款委員會提出1.3億的法律服務計劃協助災民打官司,有其必要性,自提訴訟的受災民衆,市府也提供律師費及裁判費的協助,每一筆善款都使用在受災戶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