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調寵妻吃大餐、出國、買名牌 渣男藏秘密辯:彌補工作忙

▲吃大餐示意圖。(圖/取自LibreStock網路

文/焦糖玫瑰 caramelgreen

珍珍金融業同事Jenson結婚後,經濟優渥的兩人,常常在臉書拍照打卡放閃、曬恩愛老公Jenson是年薪300萬的Top Sales,雖然珍珍也有收入,但出國玩、吃大餐、買名牌包,都是老公主動埋單,他說:「我工作很忙碌,總是得想辦法,彌補無法每天陪伴嬌妻。」

這樣高調同樂景象,只維持了半年,那天,珍珍從臉書陌生訊息夾,發現了一封由Jenson女同事傳來的訊息,裡面充滿直指Jenson外遇的過程、地點時間表,清清楚楚、詳詳細細,對方警告珍珍「妳老公在外面偷吃!」

珍珍不相信這麼疼愛她的老公會劈腿,直接拿了訊息問Jenson,只見Jenson一臉輕鬆地回覆:「這是之前來我們婚禮小琪,她其實暗戀我,但追不到我,所以來破壞我跟妳的感情啦!」珍珍對老公的說法,完全不懷疑,因爲他實在太寵她了,她怎麼可以辜負這份愛呢?

▲外遇示意圖。(圖/翻攝自PAKUTASO網站)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珍珍與Jenson已經結婚一年了,Jenson提議約三五好友,去夜店好好慶祝一番,狂歡之下,Jenson喝得太多,意識不清的他,由珍珍扶着、上好友的車準備回家

車上珍珍想拍下老公喝掛的畫面,等他清醒再來惡作劇,所以拿起了Jenson的手機拍照,當她回到相本預覽時,竟然發現有張照片…是那位女同事與Jenson兩人交纏的裸體自拍!

珍珍震驚不已,等Jenson清醒後,隨即攤牌!原來,Jenson早在與珍珍交往的時候,就常常在外打野食,結婚後,雖然有了家庭,但仍改不了習慣,會對她那麼好,是因爲長期偷情,感到心有愧疚,所以從物質彌補。

珍珍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要告他嗎?還是告那個女的?不告,我又不甘心!」

律師林侑靜建議,珍珍可依刑法第239條,向老公Jenson及他的女同事小琪,分別提起通姦、相姦罪告訴;如果珍珍決定跟Jenson分開,也可以用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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