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重擊勞動局長賴香伶 李明彥二審改判拘役當庭贊法官

▲打傷勞動局長賴香伶的李明彥。(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工運人士李明彥,2018年10月間闖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賴香伶辦公室,持鋼筋重擊賴香伶頭部,賴香伶送醫縫了11針。李明彥落網後被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一審將他判刑3個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4日將他改判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李男當庭稱讚法官對他很好,但他更希望入監執行。

本案發生在2018年10月31日下午,李男大喇喇闖進賴香伶辦公室逞兇,造成賴香伶額頭受傷、流血,犯後逃逸。他隔天捷運新埔站落網,還高喊勞工被迫害,高官廠商完全沒事」、「是鋼筋打的,不是我打的」,北檢以重傷害未遂等罪起訴,臺北地院則改以傷害論罪。賴香伶則經過3天留院觀察後出院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他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24日宣判,李男遭判拘役58日。高院認爲,李男犯後遭拘提、羈押已58日,經本事件後,李男應有所警惕,不致再犯,沒有再執行的必要,因此改判拘役58日,本案檢方仍可上訴第三審。

對於獲得改判,李男當庭稱讚:「法官對我真好,但我還想要進去被關一天。」而後他當庭向法官陳述自己檢舉的案件,檢方都沒有進度,希望法官督促檢方,最後被法官請出。李男事後受訪表示,「我覺得法官只是不想讓我再進去而已。」但他又執著於自己的案件,又批評中油公司、地檢署等單位,希望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