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臟移植名醫涉仲介病人赴陸換肝腎 不法獲利逾2000萬…檢方求刑6年
中部肝臟移植外科名醫陳堯俐。圖/陳堯俐醫師提供
中部肝臟移植外科名醫陳堯俐2016到2019年間夥同生物科技公司黃男、楊女夫婦等5人,仲介病人到大陸醫院進行肝臟、腎臟移植,5人共獲利2037萬元,彰化地檢署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將5人起訴,並將陳堯俐求處6年重刑,其他4人求處3年徒刑,並扣押及聲請沒收不法所得2037萬元。
彰化地檢署接獲檢舉,指陳堯俐等人涉嫌非法仲介國人到大陸地區進行器官移植,即由檢察官陳𫖮安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偵辦。
檢方查出,前彰基外科名醫陳堯俐與黃男、楊女夫婦2016起涉嫌違法仲介6名國人到大陸山東省青島市醫院進行肝臟與腎臟移植;陳堯俐也與從事兩岸器官移植仲介的林女違法仲介4名國人到大陸湖南省長沙市醫院進行肝臟與腎臟移植。
陳堯俐藉在醫院看診時,知道病患有肝臟或腎臟移植需求,即請病患與黃男聯繫商談「肝臟供體費」約35萬元至40萬元人民幣、「腎臟供體費」約20萬元人民幣、術後照護醫療、大陸地區醫師報酬、食宿交通等移植相關費用,每名肝臟移植病人需500萬元至750萬元不等,腎臟移植需300萬元至350萬元不等。
黃男向病患收取費用後,即由楊女聯繫病患與青島大學附設醫院醫師,前往大陸進行器官移植手術,陳堯俐也會到大陸手術室內指導進行肝臟移植手術,陳男再以每名病患20萬元報酬,指示其助理謝姓護理師到大陸協助指導照護事宜。另洪男爲地下匯兌業者,病患將費用交給黃男後,黃男再將錢匯入洪男帳戶,委由洪男處理支付病患在大陸的器官移植費用。
檢方查出,5人仲介器官移植不法所得共2037萬元,其中陳堯俐不法所得高達1482萬元,僅在偵查中自動繳回270萬元,檢方已向法院聲請扣押其財產獲准,謝姓護理師是因協助照護病患獲得報酬,獲緩起訴,但需向公庫繳納緩起訴處分金110萬元,檢方扣押及聲請沒收不法所得共2037萬元。
檢方認爲陳堯俐嚴重違反醫學倫理、破壞器官無償捐贈的普世基本原則及我國國際形象,情節重大,且陳男2008年就曾與黃男仲介病患到大陸移植肝臟,病患卻死亡,被依違法移植器官送懲戒,但他卻未悔改仍繼續違法行爲,檢方因此建請法院對5人求處重刑。
彰化縣某醫院前器官移植中心外科名醫陳男與仲介業者介紹病人到大陸移植肝腎,獲利二千多萬元,彰化地檢署將陳男等5人起訴並求處重刑。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