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成效低 5成安置兒少長居機構
臺灣兒童機構安置比率約佔五成,且部分安置不符兒少需求。圖爲寄養家庭兒童。本報資料照片
爲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積極「去機構化」,安置朝「小家」概念着手,但國內兒童安置比率仍佔約五成,且安置不符兒少需求,約有一成五的特殊需求兒少,長期被安置在成人機構,凸顯去機構化配套措施不足。專家指出,政府應對寄養家庭等非機構資源,提供支持服務,纔能有效去機構化。
臺灣每年有超過四千名兒童,因家屬侵權遭剝奪,或無力照顧等原因需被安置,國內主要安置資源包括安置機構及教養院、寄養家庭、親屬安置。近年兒少安置於機構人數雖有下降,降幅不顯著。
衛福部統計,二○二一年家外安置兒少人數四八五五人,安置於機構者二六八九人,佔比爲百分之五十五點三,二○二二年降至百分之五十點四,到了今年上半年則爲百分之四十九點二,近四年安置於機構的兒少佔比,平均仍佔約五成。
臺灣照顧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張淑慧表示,機構虐兒、猥褻兒童案件層出不窮,國際公約審查專家也已提出,基於兒少最佳利益、文化權等原因,應走向去機構化,但臺灣現況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安置機構兒少未顯著減少,同時寄養家庭卻難招募,國內二大寄養家庭服務媒合者之一世界展望會,更於去年退出服務,情況雪上加霜。
衛福部統計,國內寄養家庭數,自二○一六年一二九九戶,降至二○二○年僅一○四二戶。張淑慧說,寄養家庭面臨招募難、加上高齡化雙重夾擊,寄養家庭需要許多資源,政府應從稅制等多方面,給予寄養家庭優惠,以增加投入意願。
立法委員林月琴表示,讓陌生兒少進入家中,需要極大愛心,寄養家庭資源並非一蹴可幾,臺灣朝向寄養家庭、團體家庭、親屬寄養等安置資源發展時,住宿型機構仍有其存在必要,尤其許多寄養家庭擔心照顧不來,不願收容具疾病、發展問題的特殊兒少,導致特殊兒少只能轉向機構。
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表示,爲朝去機構化目標發展,衛福部輔導安置機構縮小規模,避免過大、過度集中的安置型態,目前全臺兒少安置機構牀數,普遍在五十牀以下,且採「小家」模式安置,每單元四至八人,照顧模式趨近家庭。
另,周道君說,不少想要投入寄養家庭者,擔心安置童的照顧需求高,因此設計照顧喘息服務,媒合其他手上暫無安置童的寄養家庭協助喘息,減輕寄養家庭的照顧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