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尊重判決、促對話 民團:邁向廢死正向起點

廢死團體昨開記者會表示遺憾,認爲大法官錯過廢除死刑機會,將持續協助37名死囚,避免再有死刑「被害人」,也呼籲政府停止死刑。記者李隆揆/攝影

憲法法庭昨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府院昨天都表達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這是臺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賴清德總統理解臺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體國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完善法律正義程序, 這是兩項重要原則,這意味死刑制度原則上合憲,但在訴訟過程有若干違憲部分須修正。

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此次判決是臺灣邁向廢死的正向起點,大法官承認現行制度有問題,死刑是殘酷的,並不會讓我們更安全。

廢死聯盟理事長張娟芬說,判決結果顯示民意改變不易,但死刑程序問題已被看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說,此次釋憲案判決內容矛盾,既認爲人的生命珍貴,卻可透過死刑制度剝奪,是屈服於應報論與社會長期形成的錯誤認知。

王鴻薇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既然死刑合憲,死刑犯何時執行?鄭銘謙說,在卅七個個案中,被提及部分訴訟程序或受刑人本身有違憲情形,要二年內完成修法,會依判決就卅七個死刑犯做嚴謹審覈,提非常上訴。

民間司改會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國民黨批評,釋憲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與絕大多數臺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民進黨表示,針對精神障礙、精神缺陷者,大法官認爲訴訟上辯護能力不足,恐涉違憲,未來是否要修法將評估。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司法是被害者家屬能仰賴的最後正義,「死刑這條底線,在當前臺灣社會不可退讓」,不能落實正義的法條,只是空泛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