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的案底可以消除嗎,對子女未來發展有沒有影響?

民間有句俗語:“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人們都知道人無完人這個道理,在大部分人心中,犯錯之後只要能及時改正,並對其進行彌補,事後解決了就不會有什麼後顧之憂。這一說法在古時自然有用,可在如今的法治社會,就不存在犯錯之後相安無事的說法,比如因犯罪而留下的刑事案底。

隨着信息化不斷加強,社會秩序也在隨着時代的發展而進步,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檔案,從出生開始建檔一直到自然人生命的終結,期間不管是升學還是工作調動等事務,都能在個人檔案中詳細記錄,這其中同樣也包括服刑人員的刑事案底。

案底同樣也相當於一個人的污點,服刑人員自然是想要將這個污點消除。那麼問題來了,服刑人員的案例可以消除嗎,對子女未來發展有沒有影響呢?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國並沒有前科消除制度,因此服刑人員的案底一旦有了記錄,就會伴隨當事人終身。但這也並不是說服刑人員不管走到哪裡,都會獲得他人的冷眼與歧視,這種刑事案底並不是所有人都有權查看,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相關機關審批之後,才能看到相關記錄。

這樣做的主要原因也是爲了能夠給服刑人員一次從頭開始的機會,不過並不是說犯罪之後就可以高枕無憂,人一旦留下了案底,不單單對自己本人有影響,同樣還會影響到其家人。我們可以通過一個案例來得知對子女到底有何影響。

案例分享

倩倩從小就是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品學兼優的她更是憑藉着優異的成績入學了某一流高校。臨近畢業,倩倩也有自己的想法:成爲一名公務員,服務社會。父母得知女兒的志向之後,也紛紛爲其感到驕傲。

衆所周知,這類考試競爭力都非常大,常常是幾百個人爭一個位置,但這對於倩倩來說不足爲道,筆試面試都是佼佼者的她信心滿滿的在家等待錄取通知,其父母也爲女兒感到歡喜,準備通知一到就爲女兒辦個聚會慶祝一番。

正在一家人滿心期待時,卻等來了政審不通過的通知,導致女兒對公務員一職失之交臂,不甘心的倩倩立馬前去詢問理由。得來的竟然是自己的父親在年輕的時候因爲醉酒而與朋友發生爭執,最後導致朋友受傷蹲了監獄,從而有了案底。

得知心中的夢想從此與自己無緣的倩倩不由得痛苦起來,其父親此時也對年輕時所犯下的錯事懊悔不已。

以案說法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相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父母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對子女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會影響其直系子女、父母、配偶在參加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考試中的政治審查情況,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並且政審連查往下三代。

一般來說,父母犯罪對子女是沒有什麼影響,也就是說倩倩如果是到企業單位工作或者是自行創業,這對於她來說只不過是一件小事。可如果是需要進行政審這一步的話,要求自然要比其他行業嚴格得多。

不僅要審查直系親屬,甚至還要連查三代,只要有刑事犯罪記錄的,都會給予政審不合格通知,一旦是因爲這個原因導致政審不合格,那麼這一輩子都將與相關工作無緣。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爲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當然前面所說的只是單單對於直系親屬留有刑事案底時,對於參加這類考試的政審情況纔會予以不通過。需要注意的是,倘若有孩子想要報考警校,那麼不僅僅是直系血親對自己有着至關重要的約束作用,對報考的當事人具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倘若又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同樣也不得報考。連報考的資格都沒有,那些想成爲警察的孩子又何來圓夢一說呢?

因此,但凡是需要經過政審這一步的,無論是工作還是考試,都是服刑人員子女的一道門檻,他們平白無故就被硬生生地堵在門口,連入門的資格都沒有,僅僅只是因爲父母的一時過錯,而斷送了自己長久以來的夢想。

並不是不讓孩子參加政審相關的工作,就可以沒有這麼多的顧慮,錯誤一旦犯下,就必定要爲此承擔相應的後果。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當孩子知道自己的父母有過案底會作何感想,在得知自己不論多優秀,夢想早早就被父母親手扼殺在搖籃裡的時候,又會作何感想。

但法律中對於這些方面的限制,並不是加大入選的難度,而是在從根本上減少犯罪情況的發生,只有當涉及三代的時候,犯罪人員纔會對自己的行爲有所顧慮,同時這也告誡我們,法律纔是維護我們正當權益的途徑,切莫因爲一時衝動而悔恨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