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跨海搶女!法院列空姐母「不友善行爲」籲以女童利益考量

臺北地院呼籲富商空姐爭女,應以女童最佳利益由作爲優先考量。(示意圖/shutterstock)

義大利富商和臺灣空姐跨海爭女案引發熱議,負責審理的臺北地院11日特地公佈與該案密切相關的兩起裁定,併發出新聞稿鄭重呼籲,全案還在法院審理中,呼籲社會各界共同維護純淨的審判獨立空間,避免謾罵攻訐,並共同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爲優先考量。

臺北地院指出,先前北院有關該起親權行使的案件共有兩件裁定,第一件是2019年10月,空姐在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後,兩人開始跨海搶女,富商先提早帶女兒去義大利,空姐後來到義大利,重辦護照將女兒帶回臺灣。法院認爲依海牙公約和歐盟新布魯塞爾管轄規則,避免父母一方以照顧子女名義,非法移置子女到境外,以先搶先贏的不正手段,誘綁子女離開慣居地,裁定空姐應將女兒交還父親。

第二件是2022年1月,法院裁定女童監護權由富商單獨行使,因爲空姐重辦護照帶回女兒的舉動已是不適法行爲,回臺後又阻斷女兒和父親間的聯繫,更有核發緊急保護令、交付子女裁定、召開記者會等不友善的行爲,一度連法院不知女童去向,以上種種已影響女童成長和安全,因此自有改定親權行使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