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房產欠稅22萬獨子不敢繼承 稅務局主動出招追回10年欠稅

新竹市稅務局瞭解後,主動出招辦理不動產代位繼承登記,後續由行政執行署拍賣以183萬元拍出。(王惠慧攝)

新竹市1名李姓男子生前欠繳房屋稅6萬元,但過世10年來,李男的獨子未辦理繼承登記,陸續積欠22萬元房屋稅,新竹市稅務局瞭解後,主動出招辦理不動產代位繼承登記,後續由行政執行署拍賣以183萬元拍出,也追回10年欠稅。

新竹市稅務局指出,李姓男子生前欠繳房屋稅6萬元,但過世10年來,他的獨子也沒有辦理繼承登記,因繼承人是該房屋的納稅義務人,稅務局每年都會將寄送約2萬元稅單寄,也都置之不理,累積欠繳22多萬元稅款。

稅務局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李男兒子爲房屋繼承人,名下僅父親遺留的大樓地下室房屋1筆,無存款、無財產,多年來無力繳稅,認爲要是一旦辦理繼承登記,就得負擔父親生前積欠的房屋稅,因此遲遲未辦理登記。

稅務局說明,依房屋稅與民法等相關規定,房屋稅向房屋所有人徵收之,且因繼承而取得物權者,無須登記即發生取得效力,即使房屋並未辦妥繼承登記,只要是該房屋的合法繼承人就屬於納稅義務人,應每年繳納房屋稅。

稅務局近一步瞭解,發現李男兒子應繼承的房產,位於新竹市站前的東門商圈大樓地下室2樓,地段不錯且產權坪數有60坪,部分空間供大樓電梯及電訊設備等機房使用,其餘皆爲開放空間。

經多方評估,稅務局認爲欠稅房屋地點好、房屋稅爲優先債權等有利條件,主動出招辦理不動產代位繼承登記,再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啓動拍賣程序,也積極通知大樓住戶、附近居民、不動產仲介相關業者參與投標,遊說抵押權人承買。

最終以183萬元拍定,也讓繼承人又驚又喜,向稅務局人員表示,「當初以爲繼承地下室只會徒增房屋稅,且有高額抵押權,應該賣不掉,沒想到竟然會有人買」。

稅務局說明,繼承房屋未辦妥繼承登記前,會以繼承人爲納稅義務人,繳款書送達後逾期未繳,每超過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超過30日還沒有繳稅,將會移送強制執行,提醒民衆注意自身權益,並在期限內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