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小愛/你是我的財務長,我是你的CEO

圖/swawa

三十年前,臺灣女權意識尚在萌芽階段,多數人也沒有性別平等的觀念,我就向當時還是男友的先生大鳴大放地提出我的愛情和婚姻觀──「夫與妻仍是獨立的個體,不能過度依賴或綁住對方,也不要控制對方的行爲」、「家事是兩人的事,沒有誰是主、誰是輔,或是誰幫誰」、「先生的收入不是妻子的,妻子的財產當然也不是先生的」。

先生雖然一臉錯愕,但可能覺得我有「霸氣女總裁」之風,儘管無顯赫家世、甜美外表及曼妙身材,仍有吸引他的特質,竟沒被嚇跑。論及婚嫁時,我又告訴他:「你有你的家累,我有我的雙親要奉養,所以你賺的是你的,我賺的也是我的。」

我不想管他的收入,他也不能管我要給爸媽多少孝親費,我只要搞清楚自己的開銷,不要變成他的負債就好;若真有急用就互相借,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真正落實夫妻經濟獨立制,若一起外出吃飯就輪流請客。很多人搞不清楚我們如此「明算帳」的關係,多年後證明,彼此都不會有負擔,也不會計較。

奇妙的是,因爲「醜話說在前頭」,家庭開銷開誠佈公,不用藏私房錢。對數字不太有概念的我,舉凡何時要繳稅金、何時有大筆支出,或投資該留意的事項,一律向先生請益;而他在生活大小事方面,也很尊重我的想法,常找我替他拿主意。就像有本書中提到的:「婚姻好似合夥制公司,雙方爭取讓利潤最大化,談情說愛可能是無憂無慮地結伴玩樂,經營婚姻則像兩個人合夥開公司。」

「婚姻公司」的利潤包含夫妻雙方的快樂幸福、家庭成員的內心感受、財務狀況、未來的發展規畫等等,步入婚姻前彼此要構建「婚姻需要認真經營」的認知和態度,否則婚姻就只會是浪漫主義的陷阱,容易落得兩敗俱傷的結局。

我在尋找「婚姻合夥人」的過程裡,頗隨遇而安的,原生家庭之故,原本對自己缺乏自信、對未來沒有寄望、無結婚打算,但從與先生的相處中,可以看見他的胸懷和擔當,也經雙方確認能接受彼此的價值觀及原生家庭,才決定共同開辦「好家庭」這間公司。

婚姻的眉角非常多,要協調、容忍、自我調整的更多。我敢衝、愛冒險、不拘小節,對於金錢觀是「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事」,所以我常是開心花、再想辦法賺;先生比較謹慎務實,對口袋中的每一分錢清清楚楚,要先賺錢才願意花。我們各有各的理財方式,他常開玩笑說,因爲我的金流忽高忽低、風險太高,他要多儲蓄、守住這個家的營運。難怪當年合八字時,算命師說我有「幫夫運」,原來是我的投機冒險性格,讓先生更努力的管理家計,但遇見大事時,我是他的軍師或決策者,就像公司的財務長及CEO各司其職。

俗話說「夫妻同心,其利斷金」,對未來有相同的願景,彼此相處有共識,相對而言,在各方面都能做出有效的決定;我和先生的婚姻以永續經營爲前提,自然要互相成就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