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卡關,貨貿年底前談妥? 經長:不樂觀

▲張家祝認爲,在服貿持續卡關情況下,貨貿談判難在2014年底完成。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政院3日通過「臺灣地區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並轉送立法院審查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依照行政院版本,貨貿談判要花時間會較多,但不致造成任何困難,只是在服貿不斷延誤的情況下,貨貿談判恐難在2014年底前完成,「我也不樂觀」。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就是民間俗稱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其中設有「4+2」機制,是指「4階段」向立法院及社會大衆溝通與諮詢,包含協商議題形成、協商議題業務溝通、協議簽署前以及協議簽署後;「2次」國安審查後才能繼續協商並簽署,監督專法規定兩岸協商議題的國家安全評估標準SOP,負責協議的主管機關需將協商議題及內容先提報「行政院跨部會審查」,再提報「國家安全會議」做複查

張家祝強調,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把相關作業要點法制化,使監督機制更加嚴謹,「我們認爲沒有窒礙難行地方」。

張家祝指出,依照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由於貨貿還在議題協商階段,所以不會需要重新開始,「相關作業還是可以做,時間可能會花比較多,但還沒簽約,不會造成任何困難。」

至於貨貿談判進度,張家祝認爲,在服貿持續被延誤的情況下,貨貿談判確定無法在2014上半年談妥,「年底前我也不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