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路口鬼切」害後車遭追撞 肇事方自覺無關苦主怒

臺中市大里區2日上午發生機車追撞事故,疑因陳姓女子路口購物後直接切入道路,林姓男騎士見狀緊急煞車卻遭後方鄒女追撞。(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大里區2日上午發生機車追撞事故,疑因陳姓女子路口購物後直接切入道路,林姓男騎士見狀緊急煞車卻遭後方鄒女追撞。(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大里區2日上午發生機車追撞事故,疑因陳姓女子路口購物後直接切入道路,林姓男騎士見狀緊急煞車卻遭後方鄒女追撞。由於事後陳女自覺「跟她無關」讓林男傻眼怒批「不要自覺沒事」並將過程po網分享;警方表示,詳細肇責尚待進一步調查,路邊攤販屬違規擺攤,已制單舉發。

66歲陳姓女子載着孩子2日上午行經大里區慈德路與至善路口,停下來和路口擺攤的攤販買菜,買完後就欲騎車切進道路離開,剛好,後方停等紅綠燈的32歲林姓男騎士也綠燈起步,見狀立即煞車,卻又遭後方50歲林姓女子撞上,幸無人受傷。

事後,陳姓女子卻認爲林男與鄒女的事故與她無關,孩子也頻頻問「爲什麼他們不能離開?」,甚至攤販也勸林男「不要跟人家計較那麼多」,讓林男傻眼,質疑「肇事主因不要自覺自己沒事」,並將過程po網分享表示「行車紀錄器以及行車駕駛觀念,真的很重要」,引起網友熱議。

轄區臺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表示,本件事故3人皆未受傷,經警方現場對駕駛人實施酒測,均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責任將送交通警察大隊進行分析研判。

至於路口擺攤的老闆,警方表示,該地點擺攤屬於違規,警方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制單舉發,將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霧峰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起步時應使用方向燈提醒後方車輛,並注意左右有無來車,直行車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安全距離,確保自身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