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規 保護「閩臺關係檔案」

在大陸當局加大抨擊民進黨政府推行「去中國化」之際,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廿四日審議通過「福建省閩臺關係檔案保護條例」,強調閩臺關係檔案承載中華民族記憶,將其收集與保護制度化,也鼓勵閩臺兩地就檔案開展交流合作,自今年十月一日起施行。陸媒指出,這是大陸首部文化領域涉臺專項地方性法規,用以守護兩岸共同歷史記憶。

新華社報導,福建與臺灣隔海相望,自古以來特別是明清以來,福建居民大規模遷居臺灣,在兩岸往來過程中各類組織或個人留存下了不同形式的檔案文獻。做好閩臺關係檔案保護利用工作,對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具有重大意義。

所謂「閩臺關係檔案」,即閩臺往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印證兩岸歷史淵源,體現兩岸交流交往,承載中華民族記憶,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形式歷史紀錄。

目前除了福建檔案館永久保管的廿多萬份涉臺檔案外,福建省內公藏機構、社會組織及收藏愛好者、臺胞臺屬等個人散存大量閩臺關係檔案,還有不少散落在海外,有一定程度破損。

對此,條例對檔案的收集保護進行制度設計,並在檔案保管單位可以捐贈、購買等基礎上,鼓勵非國有收藏機構、港澳臺同胞等透過收集、捐贈參與檔案保護。條例也鼓勵閩臺兩地進行檔案相關的交流合作,支持閩臺宗親、鄉親、姻親利用閩臺關係檔案開展尋根謁祖、族譜對接等活動,並稱臺灣同胞在利用閩臺關係檔案時與福建省居民享有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