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式離岸風電 520後加速衝刺

圖/本報資料照片

離岸風電浮動式示範計劃廠商審查標準

賴政府最重要政策之一的能源政策,引起的核電論戰還在未定之天,以風電爲主的綠色能源將先走一步,520後加速進行。其中量體最大的離岸風電,開發3-2期容量分配結果將於6月下旬確定,浮動式風場示範計劃則於第三季啓動;至於示範計劃案的場數,在原本2座案場外,決定視業者計劃內容彈性增加1案場。

經濟部開放單一風場設置容量上限爲90~180MW,即6~12座浮臺,放寬先前每案不超過50MW、開放2案,示範案總裝置容量100MW;示範案場預計開放2+1個,保留1個彈性,總裝置容量擴增至540MW,完工併網期程規劃延至2028年,提供開發商更大的經濟規模誘因。

至於躉購費率收購預計下半年決標。官員表示,浮動式風場躉購費率是攸關開發商投入關鍵。經濟部能源署正在規劃,有意朝向20年躉購費率加上額外補貼方向設計,補貼主要是針對浮動風場所需浮臺、碼頭設施等。

資料顯示,全球浮動式離岸風電以歐洲發展最快,國內目前以固定式風場開發爲主,3-1期、3-2期及將上路的3-3期均爲離岸固定式風場,而場址空間將在區塊開發3-3期後面臨飽和。本土、外商業者因此提早耕耘相關技術研發,且至少7座浮動風場環評過關,如首座浮式風場通過環評的風睿能源「苗栗二」海碩風場,西班牙商貝富新能源「九降風離岸風力發電計劃」等,均有資格角逐浮動風場示範計劃選商。

除了去化核電爭論聲浪,企業對於綠電需求若渴,使賴政府加大加快綠能風電的佈局。能源署爲此配合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刪除離岸風電不超過12海里的領海範圍緊箍咒,浮動風場示範計劃草案因有其需求,擬比照當年固定式風場示範獎勵階段作法,給予參與者躉購費率和補貼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