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地挺身在公部門可行? 專家直指:主管不諳權力結構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之死,引爆公部門職場霸凌事件連環爆。中華心理衛生協會人權與心理健康委員會主委嚴祥鸞指出,職場霸凌本質上是一種歧視,此波事件反映出官僚體系的問題。圖爲衛福部職場霸凌調查說明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之死,引爆公部門職場霸凌事件連環爆。不只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衛福部幾名主管,以及行政院人事總處都傳出霸凌案件。臺灣心理健康聯盟針對心理健康的職場霸凌議題提出訴求,希望檢視全國公務機關的職場安全與健康政策,強化申訴與保護機制。
中華心理衛生協會人權與心理健康委員會主委嚴祥鸞指出,職場霸凌本質上是一種歧視,這次事件反映出官僚體系的問題,並非個案。另,此波霸凌被申訴者多爲女性主管,她認爲,社會中不論男女,對於女性領導多不服從,而男性主管大呼小叫卻符合刻板印象,因此較不容易被申訴告發。她也提醒,當個人較有自信的時候,較不容易他人被霸凌。
張老師基金會執行長塗喜敏長期協助企業執行員工協助方案(EPA),並參與過多起霸凌事件的調查。她指出,職場霸凌常表現爲利用權力濫用或不公平處罰,持續對他人造成冒犯、威脅、冷落或侮辱等行爲。一般而言,霸凌事件的調查需要約兩個月,但近期因公部門霸凌案件頻繁,行政院要求加速調查進度,導致許多人資單位人仰馬放。
塗喜敏提到,在調查過程中,有主管反映因同仁表現不如預期,出現甚至在辦公室大聲叫囂,其他同仁看在眼裡,卻因不知如何管理而選擇忽視。她該名主管提醒,「消極不作爲,本身就是助長霸凌行爲的重要因素。」
塗喜敏指出,根據經驗霸凌是否成立的關鍵,在於行爲是否超出合理範圍。例如是否經常罵同仁等,情緒、語言等容易讓霸凌成立,但是工作的訂正卻可被解釋成合理的職場霸凌。她呼籲,所有職場霸凌的調查都有後座力,調查後各單位應制定補救計劃,恢復團隊運作的良好氛圍,避免造成長期負面影響。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會理事長黃雅羚表示,不同職場中權力結構不一樣,若以近期衛福部長照司的伏地挺身爭議爲例,軍中或許可以接受,但在公部門卻不相同,縱使當事人沒有拒絕主管要求伏地挺身,卻顯示主管不了解自己握有的權力。
黃雅羚說,以前的職場臺灣「奴性」很強,把霸凌當作日常,僱主覺得好員工是任勞任怨,員工覺得吃苦是吃補。現在年代已經不同,員工不是一個小螺絲釘,每個人都有權利、感受、想法,應該要有由下而上的改革,翻轉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