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擬並日盛金 金管會放行三大理由
事隔16年,富邦金控啓動金控間非合意併購,要以每股13元公開收購日盛金控,金管會以三大理由覈准,一是富邦金向金管會申請時展現「勢在必得」的決心,二是其強調看到別人看不到的優勢,併購後可提升富邦金經營綜效,三是富邦金符合2018年金管會開放金控及銀行非合意併購四大門檻,且併購後財務健全。
但富邦金也必須達到幾大條件,纔算是成功達成臺灣史上首宗金金並(金控並金控),第一是在2021年2月1日前,至少要確定買到50%以上的日盛金股票,最終要100%持有日盛金;二是富邦金初期是用短期借款來支應公開收購的款項,但買到後半年內,必須向金管會申請發行普通股及特別股,將併購資金還清,健全財務體質;三是收購成功後,全案還是要金管會再檢視相關流程及合法性。
2004年金管會成立後,歷屆主委就曾開放過幾次金控或金融機構非合意併購,這次富邦金申請的依據,是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2018年底時開放金控、銀行非合意併購新規定的首案,距離上次有金控發動金金並,亦相隔16年之久。
金管會2018年的非合意併購政策,是要符合四大門檻的金控及銀行才能發動,即一是資本充實,取得控制性持股後,金控資本適足率逾100%、雙重槓桿不逾125%;二是經營能力佳,金控三年平均ROE(淨值報酬率)及ROA(資產報酬率)要在同業前2/3強;三是具國際佈局能力,子公司要在三個國家以上設有據點,且有一處滿五年以上;四是企業社會責任,即近三年公司治理評鑑排名前35%。
同時富邦金雖未完全取得兩大股東同意,但似乎已有一定的接觸,展現勢在必得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