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發佈新規:掛牌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

原標題:佛山發佈新規:掛牌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

7月2日,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內容涉及查詢服務部門、查詢規則、查詢渠道和查詢結果適用範圍四方面新規,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

《通知》指出,由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爲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查詢服務部門,統一對外提供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查詢服務。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委託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登記信息中心出具查詢結果。

《通知》明確,查詢系統提供以佛山市、購房所在區作爲查詢範圍,供居民家庭自行選擇。查詢結果顯示居民家庭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國有土地上的住房套數,網籤交易中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數。在“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信息網”掛牌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數。

關於查詢渠道,《通知》提出查詢人本人可通過手機移動端實名認證登錄“佛山智慧房產”微信公衆號獲取查詢結果;或憑有效身份證通過“粵智助”政府服務自助機獲取查詢結果,查詢人家庭成員信息由查詢人自行添加錄入。

《通知》指出,查詢結果適用於商業銀行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業務,不作其他用途。此外,住房查詢結果用於其他事項服務的,仍按照《佛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做好個人住房查詢有關事項服務銜接及服務指引的通知》執行。

(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