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名下已有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計入名下已擁有住房套數覈算

每經AI快訊,1月27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解讀,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和個人,新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名下已有的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計入名下已擁有住房套數覈算。支持“租一買一”。居民家庭和個人,將名下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並按照《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規則》(穗建規字〔2024〕12號)規定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購買住房時相應覈減名下住房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