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監管 誰該下指導棋?

金融科技在臺灣發展的好不好,有兩個重要面向可以觀察,一是民衆生活結合數位金流的普及情況,另一是金融科技新創暨服務業者已多元化到出現「產業」雛型,兩者都關係到不同部會的權責。

行政院宣示全面發展金融科技以來,迄今近五年,能界定爲傑出金融科技業的公司寥寥可數,國家發展基金投資的金融科技業案件量與金額明顯偏低;立法院內部文件也顯示,金融科技業者本質上仍爲科技業者,加上金融業屬高度監理的特許行業,應提案建議或可研議修法,由數位發展部與金管會共同分工。

金融科技應用的範圍廣泛,舉例來說,加密幣近期多方要求加強監管,並加速落地臺灣市場,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就曾直言,合理的監理方式是爲循序漸進,其中牽涉到法律定性、課稅及結合其他商品態樣等,「都有跨部會性質」,未來也採跨部會討論是否專法處理。

與此同時,金管會認定涵蓋科技的金融服務內容及產業,金融科技發展與資通安全應一起研議,已推出第二版的「金融資安行動方案」,正是考是金融機構數位轉型、發展及運用金融科技、創新與開放金融服務。

金管會肯定是支持適合臺灣的金融科技發展,即使是本地民衆使用率不高的「臺灣PAY」,仍由公股行庫帶頭投入資源推銷,像外交部領務局護照辦理的公務體系,也只放行臺灣PAY電子支付。可是跨出金管會的權責範圍,多數就要看其他部會臉色了。

再舉例說,醫療體系可以使用行動支付、打通「醫支付」,是近二年來數位金融應用場景的最大突破,現在病人出院,已大量減少提現金繳費的風險,展現各方資源連結的普惠金融。金融業者在《111年金融建言白皮書》提議放寬金融機構可採取更多元的數位身分認證方式,可以擴大開放健保卡認證的適用範圍,以符合民衆便利及業者需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卻回以太極拳,認爲「硬體憑證認證不是該署的主要業務」,且介接機關擴及私人機構,也有資訊安全控管的風險,金管會的主導角色立馬「消風」。

AI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姚木川指出,金融服務本質不是狹隘地由金融機構專屬提供服務,政策上老要把新創團隊或創新科技搞進金融機構,「這樣永遠也做不好金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