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義務役1年役期公投提案 中選會5月14日再辦聽證

中選會公告指出,由領銜人季節提出的「廢止義務役1年役期」公投提案,3月15日舉行聽證後,5月14日將再次舉行聽證,以釐清本案是否屬公投法規定所稱「人事」事項,而不得作爲公投提案。

季節在去年12月8日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廢止2022年12月29日國防部宣佈『將民國94年次(含)以後出生之役男義務役役期延長爲1年』之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

該提案在3月15日已舉行聽證,議題包括本案是否適用公民投票法中所稱「重大政策之複決」。季節說明,延長兵役的公告被撤銷後,只會回到總統蔡英文任內實施過的制度,全面停止徵集1年期義務役的情況,本案很明顯是重大政策複決,通過後不涉及任何修法。

當時參與聽證的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指出,役期增加主要是爲維持足夠兵役規模、員額,屬人事權部分,依公投法規定「人事」是不能公投的;據憲法法庭119號裁決,人事權爲行政權不可分割的核心權力,且軍人屬廣義公務員,可見這是國防部爲滿足國家安全需要所需的員額。

據中選會公告,5月14日上午將就本案再次舉行聽證,邀領銜人季節、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及有關單位出席,議題包括本案是否屬公民投票法規定所稱的「人事」事項,而不得作爲公投提案。

中選會強調,公投法規定人事事項涉及政府運作及管理執行,爲維持文官系統的完整性及安定性,不宜由人民行使公投。人事相關主管機關則認爲,公務人員從考選、任用、俸給、銓敘、退休、撫卹等,都屬人事行政範圍。

中選會說明,人事事項不得作爲公投提案,是否僅限於文官系統,而有意排除非文官系統的人事事項,有待釐清。國防部的公告涉及兵額及兵源狀況,是否屬公投法規定的「人事」事項適用範圍,也有釐清的必要。

中選會提到,聽證議題還有本案是否屬公投法規定所稱的「重大政策之複決」,有釐清的必要。本案將開放旁聽,以20人爲限,可在會前半小時到會場樓下大廳辦理登記。

義務役役期從今年起恢復爲1年,民國94年次以後替代役體位役男役期也恢復爲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