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規教育課程學費補助受理至3/15 滿40學分即可報考大學

教育部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以推動終身學習。(林志成攝)

教育部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符合資格者須填具申請書,檢附學分證明書、繳費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由終身學習機構初審彙總,於每年3月15日前向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提出,後續經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複審後,於4月30日前檢據向教育部請款即可。

教育部自2006年起依據「終身學習法」第13條規定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截至今年1月,通過認證機構數計有897個,通過認證課程數計2418門、通過認證學分數計5597個。

教育部自2010年起持續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及學費補助,每年辦理1次,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新住民(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爲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及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55歲者,修習經教育部認證的非正規教育課程,均可申請學費補助。

爲促進正規、非正規教育活動交流,鼓勵大學以較具彈性方式招生,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年滿22歲修習經認可課程累積達40學分以上者,即具有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如不報考大學,亦可作爲學分抵免或升遷考覈的參考。

另爲替國民的學習權益把關,通過認可的非正規教育課程,其內容皆相當於專科學校副學士班及大學學士班開設的人文、藝術、社會或科技領域水準,以確保認證課程品質。

教育部提醒申請學費補助者,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終身學習機構亦應協助學員提出申請,以維護學員權益。非正規教育課程相關認證清冊請至「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網站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空中大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