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論戰/被害家屬:死刑是加害者應負的責任

華山分屍案死者父親痛批政府用司法手段刻意操作廢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華山分屍案發生至今六年,但時間未沖淡悲傷,高父仍常想起女兒,「悲痛跟隨一輩子」,女兒被殘忍地奪走生命,他一輩子不可能走出來,他說「相信每位受害者家屬都是同樣的心情」。

高父案發後一直希望兇嫌陳伯謙能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二○二二年判陳無期徒刑定讞;高父認爲對被害者家屬而言,死刑是正義的伸張,但政府早已實質廢死,把人命當兒戲,玩弄被害者家屬。

高父指出,八成臺灣民衆支持死刑,但政府蠻幹無理,無論兇手多罪惡滿盈也不判死,找盡各種理由幫忙脫罪,湯景華、李國輝分別放火燒死六人、九人不會判死,假釋犯再殺人也不判死,政府用司法手段刻意操作廢死。

高父感嘆,「講再多也沒有用」,死刑不是政治議題,攸關社會大衆安全與福祉,不能只當選舉時炒作的題材,也不是作秀工具。

殺害女教師的劉志明案在法院審了近十年,每次開庭女教師的丈夫都會到場,他形容每次與劉面對面就是一次凌遲,包含更四審的鑑定已經走了三次,「難道司法對於加害者就這麼寬容?」

他說,親人遭殘忍殺害的痛很難形容,希望一切只是夢境,若大法官要展開生死辯,也應聽聽被害者家人的意見,而非幾名學者搖旗吶喊,就忽視他們的聲音。

對他而言,死刑並不是爲了報復對方,而是讓加害者負起責任,也讓社會警惕不犯罪,若爲廢死而釋憲,大可不必。

大法官邀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庭,犯保協會提交的意見書主張,憲法保障的基本權非毫無限制,國家透過嚴格及合理刑事程序宣判死刑並無違憲;死刑屬立法形成自由層次,廢死須有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