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倒4縣市 7公司挨罰 21人判刑

環保犯罪集團租用農地傾倒逾2.4萬公噸工業和建築廢棄物。圖/彰化地檢署提供

中部沿海淪爲「亂倒樂園」風聲傳出已久,彰化地檢署國土專組檢察官2021年查獲合法再利用機構,夥同清除、運輸、地主和仲介組成環保犯罪集團,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作爲堆肥,將大量含有膠合板、爐渣、營建廢棄物等事業廢棄物,棄置在中、彰、雲、嘉多處農田魚塭。

判決書指出,犯罪集團假稱經營園藝,以「堆肥」爲名租用大範圍農魚塭地,不分晝夜以數百輛次大型曳引車把外觀像木屑,實爲沒合法處理的塑膠、合板、隔熱板等各種事業廢棄物,棄置在農地魚塭地上。

犯罪集團又以合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爲掩護,以每公噸3000元至5500元,對外收取非屬「公告直接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再勾結仲介、司機或地主運往農魚塭地棄置,嚴重破壞農業生態和水、土、空氣品質。

判決書指出,該集團以「廢棄物再利用行爲」爲包裝,不法牟取事業廢棄物處理費,合計亂倒廢棄物總量6萬215立方公尺、重達2萬4086公噸,棄置點皆爲農牧用地,堆置物直接接觸土壤,已影響農地正常用途,過去臺中某破碎場曾連燒3日,大量濃煙及惡臭引起民怨。

法官審酌,環保犯罪集團以合法掩蓋非法,棄置面積甚廣,伍營、端木環保科技、正大磊材料3家公司被依違反廢清法,各罰款600萬、600萬及500萬元,並沒收、追徵犯罪所得。郭姓、李姓、黃姓3名主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1年、2年6月,司機、會計、地主等18人則判刑4月至6月不等,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