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BRT就討回補助款? 交通部:「車」至少要用5年
▲BRT專用道7月將改爲「優化公車專用道」。(圖/本報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臺中市長林佳龍23日宣佈將BRT專用道改爲「優化公車專用道」,與一般公車共用,引發外界正反意見討論。不過,交通部路政司強調,中央補助中市BRT至少1.6億元,若5年內不使用或廢棄雙節公車,將影響後續補助款申請。
林佳龍認爲,現行的BRT根本就不是真正的BRT,因此,不存在廢除與否的問題,而新的「優化公車專用道」將在7月8日全面上路,屆時臺中公車班次將從平均每分5分鐘一班縮短爲2分半鐘,同時還有10公里內免費方案。
不過,交通部則強調,中央補助地方發展公共運輸可以依需要調整,而補助臺中BRT是以購買車輛爲主,雖然目前這50輛雙節公車仍有繼續使用,但如果在5年內不使用或廢棄,將影響臺中市府後續申請補助款等事宜。
臺中市府交通局則迴應,當初中央補助購買車輛並規定應行駛於BRT藍線,而更改後的「優化公車專用道」只是將一般公車導入專用道,並不違反中央的補助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