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兩港女收容再惡搞 移民署告誡「勿亂來」!

▲ 跑不掉了,2港女責付收容不得遣送。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兩名香港女子在臺租屋惡搞房東事件,北檢漏夜復訊後,將兩人移交移民署,17日一早送往宜蘭收容所,依照港澳條例未經同意不得遣返,必須配合調查,就怕她們被收容後還是不改惡搞本性,移民署事先對她們強調嚴重性,否則再加一條妨礙公務罪。

黑白大圍巾蒙着頭,19歲曾麗雲的肩膀上露出一小搓橘金色頭髮,後方用白色圍巾把臉、髮色整個遮住的則是18歲的邱曉彤,兩名港女17日上午被移民署人員移送,過程不發一語,不道歉就是不道歉,一前一後被帶上白色廂型車送往宜蘭收容所。

移民署專勤隊副隊長邱耀雍表示,「已經有特別跟她們告知,不能毀壞收容區裡的相關收容設施,否則會依妨害公務部分,對她們提告。」就怕兩人被收容還是不改惡搞本性,移民署已事先對她們強調嚴重性。

▲ 兩名港女在臺灣惡搞,引起公憤

曾麗雲和邱曉彤1月間冒用友人身分租屋惡搞,先後在大安區淡水租屋惡搞,還偷東西、逾期停留臺灣,3月11日被新店警方逮捕,依竊盜、毀損、僞造文書罪嫌函送,檢方訊後飭回,沒想到兩人竟然不見了,檢方驚覺嚴重性簽發拘票並限制出境

兩名港女一路從北逃到南,還住網友家,15日在臺南投宿旅社不改本性惡搞塗鴉衛生紙塞滿馬桶隔天中午旅社人員報警終於逮到2人,隨後由新店員警押解搭高鐵北上回到新店分局接受調查,訊後立刻移送臺北地檢署。

兩港肚子餓討雞排吃,買雞腿便當又只吃一半。(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承辦檢察官漏夜復訊後,認爲兩名港女涉犯侵佔、毀損及僞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但因被告許可入境後,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兩人在我國已經逾期居留,而且有事實足證有犯罪嫌疑。」檢方定將兩人無保責付移民署收容。移民署經過相關接收作業後,上午將被告2人送往移民署宜蘭收容所。

依照港澳條例規定,曾、邱兩女有犯罪前提,可在收容所收容60天接受調查,必要時可再延長2個月,等待司法判決,超過4個月判決未果,必須由友人擔保在所外居住,但限制出境,若構成犯罪則要服完刑期才能遣送出境。到處逃亡現在終於被抓,兩名香港女子惡劣行徑造成房東困擾,更丟了香港人的臉,成了港臺齊聲撻伐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