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修中小企條例 聚焦4亮點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修法4亮點

全臺中小企業佔比超過97%,創造近8成就業,要呼應總統蔡英文「加薪說」,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將是重點。經濟部近期將翻修《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盼藉由鼓勵新創、優化經營環境、投融資協助與租稅減免,以及地方創生4大措施,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

截至2016年,臺灣約有140.8萬家中小企業,創造就業人數超過881萬人,然而,近20年來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平均薪資差距雖逐步縮小,卻始終不及大企業的8成。

經濟部官員表示,此次修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引入新創能量,各國對於新創益發重視,透過健全新創環境,把新創動能引進臺灣將有助於產業升級轉型。

另在數位時代中小企業普遍面臨應對能力不足,加上高齡化、少子化帶來缺工問題,如何優化企業經營環境、將數位化引入中小企業,提升產品附加價值是另一大關鍵。

此次修法《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將更名爲《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條例》,如有意凸顯新創重要性。官員指出,企業、新創育成中心投資新創企業、新創育成中心,或是企業推動內部創業,增加產品分析、市場調查或市場研究支出,將皆得享有租稅優惠。

官員表示,未來將特別設立新創投資窗口,分成一般型、在地型與國際型新創育成中心協助新創企業。最後,引進沙盒制度創立「創新法規沙盒」,協助企業法規調適,並劃立排除特定法規限制專區,提供業者新創實驗特例。

另將透過擴大租稅誘因等措施協助中小企業優化經營環境,除既有的企業加薪增僱員工,享有營利事業所得額1.3倍加成減除、增僱24歲以下1.5倍加成減除外,人才培訓費用也將可適用加成減除營利事業所得額。

官員表示,若是企業投資智慧機械、物聯網、人工智慧及系統整合(SI)相關設備採購,未來更可擴大享有租稅優惠,支出得先自營業所得額中減除,再抵減一定稅額營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