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修法首階段 聚焦4議題

危老條例的出現是爲快速通關改善居住安全,現正面臨十年屆期大限,須在2026年5月前完成修法。圖/本報資料照片

危老修法第一階段 產學聚焦四議題

403強震後,全臺老屋重建議題再引關注,內政部危老條例修法作業將分爲「經驗分析政策建議」、「行政程序部門協商」、「政黨協商立法決定」三階段執行,近期爲第一階段意見蒐集作業,4月份也已舉辦北中南三場產官學座談,檢視過去執行成效以及後續延長修法的意見。

內政部確立危老條例不會落日,但危老正面臨十年屆期大限,勢必要在2026年5月前完成修法。內政部與產學界聚焦四方向討論,包括危老與都更法規競合問題、是否確實改善「危」、「老」房屋,以及開發基地過小、破壞都市紋理或施工困難等議題。

學者認爲,都更條例是由上而下、危老條例則是由下而上,兩者立法目的不同,當初危老的出現是爲補足都更推動的瓶頸,以快速通關改善居住安全。

主要意見包括,探討未來是否排除已劃定都更區域,以避免危老重建破壞更新地區整體開發的理想;業者提出,實務上常遇到已劃定爲更新地區,在談重建的過程,當中有部分幾戶原先同意、後又改走危老快速通關。

據內政部盤點,以案件績效來看,截至3月底已有3,775件申請案件、覈准3,541件,比起已施行27年的都更條例僅1,100餘件,危老條例短短七年多就有顯著成果,且平均每案審查天數僅97天。據統計,全國過半住宅屋齡都超過30年,以臺北市佔比72%最高,累計申請案件逾8成來自於六都,以臺北市破千件最多。

此外,全國危老案件有超過2/3案件土地權屬爲單一所有人,7成爲住宅區,以平房最多、公寓其次,有半數本來就是住宅區,商業區重建面積規模則最大。內政部指出,過去七年來,全國有超過8成的危老案件基地面積都不及1,000平方公尺(302.5坪),而全國危老基地總平均面積只有739.22平方公尺,規模普遍都偏小。

另,產學界也提及老舊不見得等於危險,或許考慮危老更限縮在危險建物等主張;現況也出現「容積無效」的問題,以臺北市爲例,大同萬華纔是真正的老城區,但推動危老的件數卻遠不及大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