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風暴 大陸開罰阿里、騰訊

大陸加強反壟斷推進情況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20日上午一口氣公告43份文件,對4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做出行政處罰,每案處以人民幣(下同)50萬元罰款。涉案企業包括阿里巴巴、騰訊、百度、滴滴出行等多家互聯網巨頭,其中,阿里巴巴、騰訊涉及的案件均超過10起。

大陸政府持續加強反壟斷監管,10月下旬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初次審議「反壟斷法」修正草案,涉及不得濫用數據、演算法等排除或限制競爭,也加強處罰力度。此外,大陸反壟斷局19日已經正式掛牌,成爲大陸推動修正反壟斷法之後,在反壟斷規範的又一重要舉措,也是反壟斷執法機制的新起點。

綜合陸港媒體20日報導,這43起個案涉及阿里巴巴、騰訊、百度、阿里健康、京東、蘇寧易購、滴滴出行、阿里旗下的餓了麼、淘寶等企業,其中阿里和騰訊涉及的個案均超過10起。

兩大互聯網巨頭涉及案件包括阿里收購高德軟件、魅族科技、大搜車等多宗股權案。騰訊涉及個案包括收購北京騰康匯醫科技、中國醫療在線、天津五八金服、瀋陽美行科技等多宗股權案,以及與阿里收購永楊安風(北京)科技股權案等。北京百度則涉及與南京網典收購南京信風網絡科技股權案。

市監總局表示,經調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但評估認爲不會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市監總局再根據「反壟斷法」第48條、49條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罰款。

市監總局指出,隨着反壟斷執法的深入推進,企業經營者集中申報意識不斷提高,主動整理和報告以前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並積極配合調查。本次公佈的案件均爲過去應當申報而未申報的交易,案件數量多、涉及企業廣泛、交易時間跨度較長。依法處理未依法申報案件,既能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維護反壟斷法權威,並可推動企業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