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養網軍辱公務員 楊蕙如判刑5月定讞

楊蕙如涉指揮網軍辱我駐日辦事處,遭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定讞。(資料照)

楊蕙如及蔡福明被訴指揮網軍在「關西機場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臺北地方法院認定楊是業主、蔡招攬網軍,各依侮辱公署罪的最高刑度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人提上訴後,因該罪廢除,臺灣高等法院改依侮辱公務員各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2018年的「燕子颱風」侵襲日本,關西國際機場淹大水,旅客受困,網路出現質疑我大阪辦事處協助輸運國籍旅客不利的言論,網路霸凌間接導致時任大阪處長蘇啓誠輕生,引發日本與臺灣社會關注。

臺北地檢署追查發現,蔡男在2018年9月6日使用idcc帳號在 PTT發文,批大阪處在關西機場事件「爛到該死」,是「一羣垃圾的老油條」、「黨國餘孽」等。檢方也查出,楊蕙如在LINE羣組「高雄組」,指示網軍「推高調」,她與蔡男遭起訴侮辱公署罪。

臺北地院依侮辱公署罪將楊、蔡各判刑6月,2人不服提上訴,高院審酌2人隨意以文章爲辱罵,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尊嚴有所戕害,實在不應該,依共同犯侮辱公務員執行之職務罪,各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