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FBI不需公佈iPhone解鎖細節

FBI要求蘋果解鎖的San Bernardino槍擊案嫌犯持有手機,乃是一支iPhone 5c。(圖/翻攝蘋果官網)

2016年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曾訴請法院,要求蘋果解鎖San Bernardino槍擊案(發生在2015年12月)嫌犯Syed Rizwan Farook的iPhone 5c。在蘋果拒絕解鎖及在iOS中提供後門的要求後,傳出FBI方面向駭客購買了破解方法。認爲大衆擁有知曉真相權利的美國媒體,爾後向FBI提告,要求公開解鎖iPhone的相關細節,而如今法院判決已出爐,結果顯然有利於FBI這一方。

在FBI方面藉由第三方成功解鎖的San Bernardino槍擊案的iPhone 5c之後,且表明不願公佈相關細節後,曾曝光美國國家安全局(NSA)棱鏡計劃而聲名大噪的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職員愛德華‧史諾登(Edward Snowden)認爲,這會造成iPhone面臨全球性的攻擊。

對於FBI不對外公佈解鎖槍擊案嫌犯iPhone相關內容的事件,《美聯社》、《USA Today》以及《Vice News》的母公司Gannett,基於《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mation Act),在2016年向FBI提出訴訟,要求FBI公佈聘請駭客解鎖iPhone的相關細節以及費用。原告認爲,大衆有權利知道政府如何利用稅收去獲得駭客技術。此外,如果iPhone(iOS)有漏洞還沒有被曝光,也會讓大衆處於危險之中。

而在上週六公佈的判決中,法官Tanya Chutkan判定,根據政府透明度的法律,FBI沒有必要公佈解鎖槍擊案嫌犯的相關費用,以及是透過哪家公司協助破解的相關訊息。法官認爲,公佈提供破解技術的廠商名稱,反倒可能讓他們被駭客攻擊,此外也可能讓當初解鎖的技術被盜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