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地下停車場 爲女檢放行

新竹地院同意檢察官從押人犯的B1地下停車場出入蒞庭。(羅浚濱攝)

新竹地檢署(左)到新竹地院(右)有100多公尺,檢察官要步行蒞庭,有人身安全問題。(羅浚濱攝)

新竹地方法院7月遷到竹北市後,檢察官蒞庭都要步行100多公尺走法院大門進出,聲押人犯過堂更常遇到「兄弟」在法院外聚集情形,有人身安全問題,多次向院方反應開放側門及地下停車場進出法院被拒,讓檢察官抱怨連連。

在桃園發生律師被毆致死案後,新竹地檢署認爲此事不能再拖,前天下午由公訴檢察官鍾曉亞再次和法院魏姓庭長協調,院方同意開放解送人犯的地下停車場,讓檢察官能隨車進出法院。

遷院後 百米不設防

新竹地院和地檢署在新竹市同樓大樓辦公時,檢察官蒞庭或人犯過堂到地院都很方便,院檢計劃搬遷到竹北市時,檢方希望地院一併設計興建地下通道,但被拒絕。

主任檢察官林鳳師說,地院7月完成搬遷後,檢方希望地院開放側門及押送人犯的B1地下停車場,方便檢察官蒞庭,但遭院方拒絕,造成檢察官都要步行100多公尺從法院大門進出,尤其是聲請羈押人犯都在晚上,讓檢察官有人身安全問題。

兄弟嚷 誰是檢察官

「說不怕是騙人的!」有位美女檢察官說,她兩次晚上請法警陪同聲請羈押人犯,從法院大門進出時,都碰見法院外站了2、30名兄弟,還叫囂「檢察官是哪一個?」

即使男檢察官不請法警陪同,單槍匹馬到法院,但遇到法院外站滿「兄弟」,心裡多少也是毛毛的。檢方多次和地院要求開放側門和B1地下停車場,始終未獲迴應,讓檢察官抱怨連連。

桃園發生律師被毆致死案後,新竹律師公會請檢方加強到庭律師的人身安全,主任檢察官林彣文說,「新竹地檢的女檢察官多,比律師更需要人身安全!」

前天下午由公訴主任檢察官鍾曉亞再次和地院魏姓庭長協調,地院終於同意開放押送人犯的B1地下停車場,讓檢察官隨車搭電梯上法院,算是好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