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質疑鑑識害江國慶冤死 法醫權威判免道歉定讞

發生在1996年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在營區服役的江國慶被指爲兇手,遭軍法判死後槍決,檢方後來發現江的同袍許榮洲纔是真兇,以殺人罪起訴許並求處死刑,但許男後來也被判無罪定讞,整起案件已成懸案。

2011年12月前法醫所所長、臺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與郭宗禮於法醫學志期刊上,聯合撰寫「江國慶冤死案法醫鑑定真相探討」,內容提及「僞科學證據造成冤獄」、「間接害死無辜者」、「毫無鑑識道德與反省能力」、「錯誤的判定」等。

當年負責鑑識的法醫蕭開平、李偉華、調查局血清檢驗員蒲長恩認爲,他們的鑑定報告已獲監察院、法院詳爲調查並予認同,顯見其檢驗及鑑識結果已具公信力;由於認爲李俊億、郭宗禮的文章與事實相悖,他們憤而提告,並要求須在中國時報等三大報登報道歉。

刑事部分,李、郭獲不起訴處分確定;民事部分,歷審都認爲李、郭就事實陳述部分已合理查證,其餘個人主觀意見表達部分,即時施人尖酸刻薄的負面評論仍受言論自由保障,判蕭開平等人敗訴,李、郭免道歉,蕭等人不服提上訴,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