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所-網路換客 過期商品照罰

網路上以物易物,最有名例子加拿大網友凱爾麥唐諾,曾用一根迴紋針換到一棟房子,這也引發兩岸網友以物易物的風潮

臺灣大學生創立「欲換團」平臺,在網路上換米、換OK蹦、換指甲油,還有一個手機套換2個硬芭樂大陸亦有「換客網」、「易物網」,所謂的「換客」,意指互聯網上以物易物或進行虛擬物品交換的愛好者,他們體驗交換的樂趣,實現了交換的價值

但網友要注意的是,交換閒置物品的行爲,並不因不花錢就不受法律規範,互易行爲,在兩岸都準用「買賣、合同」相關規定。像有網友拿過期化粧品交換,由於互易準用買賣,除可依化粧品相關法規處罰,另一方網友可依《民法》買賣篇、《合同法買賣合同規定,要求解約或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