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舞蹈名師假教舞真性侵 關燈逞獸慾2女學員慘遭蹂躪
臺北一名在臺教授KIZOMBA舞蹈的法籍男教師布萊斯,竟假借一對一教學名義,對2名女學員伸出狼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在臺教授KIZOMBA舞蹈的法籍男教師布萊斯,竟假借一對一教學名義,對2名女學員伸出狼爪!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對2名女學員強制性交得逞及未遂,惡性重大,重判7年徒刑,並於刑滿後驅逐出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法籍狼師去年3月16日於臺北市信義區舞蹈教室,先後對兩名女學員伸出魔爪。下午時段,他要求A女面向牆壁練習臀部動作,突然關閉燈光,強行脫下A女褲子,不顧對方反抗,硬上得逞。晚間他又以相同手法對B女下手,脫褲企圖性侵,因B女激烈反抗才未得逞。
B女事後情緒崩潰,第一時間傳訊友人傾訴遭遇,並表示:「我轉過身,他竟拉下我的褲子,我感覺到他的陰莖碰觸我,我嚇壞了。」
狼師庭訊時辯稱,因舞蹈肢體接觸產生情慾,誤以爲女方默許,更稱「A女事後還對我微笑」。但法官痛批,被告根本未取得明確同意,且依CEDAW公約精神,「沒有同意就是不同意」,強烈駁回其狡辯。
更可惡的是,兩名被害人事發後因顧忌名譽,僅要求退費了事。直到發現狼師惡行不止一樁,才憤而提告。法官審酌被告犯後毫無悔意,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又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布萊斯提起上訴,仍辯稱「沒有強迫,是雙方自願」,惟高院不採其辯,認定原審判決正確,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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