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金髮嫩妹暈船臺籍人夫 身分曝光!竟是40歲扶輪社前社長

▲17歲的法國交換學生與40歲的趙男因一場汽車旅觀之旅而對簿公堂,檢方認爲,兩人應是你情我願,因此對「利用權勢性交」告訴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扶輪社社長驚爆性侵外籍交換生羅生門案!40歲的已婚扶輪社前社長趙男遭金髮法國女高中生指控,2018年11月底藉着邀她共進午餐,將她載去薇閣摩鐵,她因畏懼對方輔導員,若不乖乖聽話就可能被遣返回法國,因此與對方發生1次關係。法國嫩妹事後向扶輪社高層投訴,報警控告趙男利用權勢性交,趙男卻表示雙方是你情我願的,互有好感才發生關係,沒有強迫。檢方綜合相關證述認爲,2人合意嘿咻機會可能高些,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頂着金髮的法國高中生,2018年透過扶輪社系統安排,來到新竹當交換學生,11月30日法國嫩妹接受已婚趙男邀約共用午餐,法國嫩妹以爲只是單純用餐,開心答應,沒想坐上車後卻被趙男開車載進薇閣汽車旅館。趙男一進門就猴急地要求法國嫩妹脫衣服,自己也火速扒光,法國嫩妹因畏懼趙男的輔導員身分,擔心若拒絕,可能會被遣返送回法國,纔不得已與趙男嘿咻1次。

法國嫩妹向檢警表示,趙在汽車旅館裡叫我脫衣服,我自己有脫,他也有幫我脫;我當時沒有說什麼話,沒有拒絕,也沒說同意,我當時有點嚇到;發生性關係前,我不怕被告,但發生性關係後,趙都沒有再跟我講話,所以我感到害怕;因爲趙跟主席認識、關係很好,我認爲如果我不跟被告發生性關係,就會被送回國

趙男向檢警表示,兩人是郎有情妹有意,互有好感,才自然發生性關係,絕沒有利用權勢與她發生性行爲。他辯稱,只有每週幫交換學生上體育課及協調接待家庭委員會間的疑問;交換學生的學習,是交由清大老師提供給扶輪社主委生活狀況則是由接待家庭及副主委做紀錄和觀察;若交換生有吸毒、喝酒、交男女朋友、開車等行爲,就可能被送回國去,但是由青少年交換委員會的主委及總監決定,他沒有權力,趙說,也沒跟法國嫩妹說「依照我的位階職權,如果說妳不好的話,可以把妳送回法國去」這樣的話。

法國嫩妹的同學證稱,法國嫩妹知道趙有家庭,當她告知與趙發生性關係時,是有點不好意思、害羞的樣子,後來又變成開心,最後法國嫩妹又覺得搞不清楚狀況、不知道該怎麼辦。同學也表示,剛開始有跟法國嫩妹建議事情告訴主委,法國嫩妹原本不想,突然有一天,又說要去跟主委說這件事。

檢方綜合相關證述認爲,依法國嫩妹的證詞,應是自己想像或假設若不與趙發生性交行爲,就會被遣返回國,屬於她主觀認知問題,而趙並沒有使用權勢脅迫與其發生性關係。且據同學證詞,也顯示法國嫩妹與趙應有情愫,是合意性交行爲之可能性較大,難以認定趙利用權勢或機會脅迫就範,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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