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佈《生日快樂歌》屬公共版權 今年7月生效

▲今年7月起,《生日快樂》人人都可以免費使用和歡唱!(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纏訟多時的《生日快樂》(Happy Birthday To You)歌曲版權官司圓滿落幕。洛杉磯地方法院法官金恩(George H. King)週一(27日)宣佈,《生日快樂》屬於公共版權,今年7月起生效,以後人人都可以免費使用和歡唱!

長期以來,華納唱片公司(Warner/Chappell Music)一直聲稱擁有這首歌的版權。一部關於《生日快樂》歌曲的低成本紀錄片製作者,即被要求繳付1500美元(約4.8萬臺幣)的版權費。

後來,一票原告於2013年提出集體訴訟。纏訟多時後,原告與被告終於去年12月達成和解。原本自稱擁有版權的華納唱片公司,將賠償1400萬美元(約4.48億臺幣)給曾經付出版權費的使用者

官司順利落幕後,這首歌即被預告未來屬於公共版權。如今只待被告一方在7月12的最後期限前把訴訟費用付清後,即行生效。原告代表律師團說:「這是大衆及希望在音樂及音樂影片中使用生日快樂歌的演藝人士的一項重大勝利。」

《生日快樂》曾入選《金氏世界紀錄》,是全球最多人認識的英文歌,此曲更先後被譯成18種語言。相關報導請看這裡